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3 月 26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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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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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33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455,477,834.32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金简称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66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3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年 2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
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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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征相似。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牧云 任航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99
传真 021-68863414 010-68121816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B 楼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谷澍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huaan.com.cn
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心二期 31 - 32 层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楼 8 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
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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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华安中证
间数据和 新能源汽 新能源汽 新能源汽 新能源汽 新能源汽 新能源汽
指标 车 ETF 发 车 ETF 发 车 ETF 发 车 ETF 发 车 ETF 发 车 ETF 发
起式联接 A 起式联接 C 起式联接 A 起式联接 C 起式联接 A 起式联接 C
- - - - - -
本期已实
现收益
.13 7.70 .64 .07 .82 .36
- - - - -
本期利润 1,198,983 17,782,09 36,407,84 20,410,52 34,874,46
.26 8.18 1.08 5.08 1.26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032 -0.0063 -0.1859 -0.1895 -0.2449 -0.2506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0.70% -1.43% -31.41% -32.35% -31.31% -32.22%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0.68% -0.90% -27.68% -27.82% -26.64% -26.78%
增长率
末数据和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指标
- - - - - -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5213 -0.5244 -0.5180 -0.5201 -0.3335 -0.3351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130,790,9 86,683,92 47,236,68 94,571,61 60,875,21 106,227,7
资产净值 46.44 3.50 0.32 7.32 0.48 66.61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计期末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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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52.13% -52.44% -51.80% -52.01% -33.35% -33.51%
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64% 2.71% -2.00% 2.84% -0.64% -0.13%
过去六个月 18.23% 2.50% 19.43% 2.60% -1.20% -0.10%
过去一年 -0.68% 2.20% -0.78% 2.28% 0.10% -0.08%
过去三年 -47.31% 1.93% -48.32% 1.99% 1.01% -0.06%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52.13% 1.91% -51.41% 1.98% -0.72% -0.07%
起至今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2.70% 2.71% -2.00% 2.84% -0.70% -0.13%
过去六个月 18.07% 2.50% 19.43% 2.60% -1.36% -0.10%
过去一年 -0.90% 2.20% -0.78% 2.28% -0.12%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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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过去三年 -47.63% 1.93% -48.32% 1.99% 0.69% -0.06%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
-52.44% 1.91% -51.41% 1.98% -1.03% -0.07%
起至今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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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无。
§4 管理人报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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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
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75 只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6,931.69 亿元人民币。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研究生,14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曾
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
年 7 月加入华安基金,历任基金运营部基
金会计、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分析师、基金
经理助理。2018 年 9 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华
安 CES 港股通精选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同时
担任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2 月起,同时担
指数投资
任华安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部 副 总 2021 年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由华安
倪斌 监、本基 10 月 19 - 14 年
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金的基金 日
来)的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起,同时担
经理
任华安三菱日联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2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4 月
至 2023 年 11 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申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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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5 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1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沪港深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 年 10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2 年 7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
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QDII)的基金经理。2023 年 12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红利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4 年 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
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华安
三菱日联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的基
金经理。2024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
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4 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
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法国 CAC4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4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2
月,同时担任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
金经理。2024 年 1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
恒生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QDII)(由华安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
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转
型而来)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
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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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
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
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
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
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
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
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
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
(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由
集中交易部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比例分配
原则进行分配。
(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
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
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
,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
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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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
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
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
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
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
数为 1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回顾 2024 年,随着一系列积极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出台,国内经济企稳回升趋势明显,全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上游的锂、钴等关键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但整体
供应稳定。电池材料如碳酸锂、氢氧化锂、电解钴等价格有所下降,对部分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冲
击。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在技术上不断突破,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指数呈现前低后高走势,全年
小幅下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0.4787 元,C 类份额净值为 0.4756 元,本
报告期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78%,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78%。
展望 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出口市场也将
进一步扩大,特别是东南亚、欧洲等地区的市场需求预计进一步增长,原材料价格走势有望延续
企稳趋势,尽管部分产业链环节短期仍存压力,但中长期看,国内优质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优势
仍将继续扩大。但也须关注关税等外部不确定因素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影响,总体看,新能源汽
车产业链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
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出发,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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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规风控与内审稽核工作。
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础。
坚持全流程合规与风险管控,借助系统平台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内控制度的各项要求,
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控、提示及跟踪,并进一步加强对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
易和利益冲突等的监控。通过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
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前中后各
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保障公
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不断提高合规与风险管理水平,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
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
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
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
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
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
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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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期间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
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明
本托管人认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
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1493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审计报告收件人
式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该基金”) 财
审计意见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
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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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
计处理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该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基金管
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
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
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
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
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任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
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
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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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
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国蓓 欧梦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0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2,841,810.68 10,988,978.24
结算备付金 18,513.12 15,0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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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存出保证金 21,436.04 5,703.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05,277,686.40 133,829,814.5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205,277,686.40 133,829,814.54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0,342.99 703,817.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5 - -
资产总计 218,299,789.23 145,543,396.19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1,478,059.11
应付赎回款 638,361.94 2,057,100.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5,558.16 3,499.78
应付托管费 1,111.66 699.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444.30 15,693.3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6 164,443.23 180,045.55
负债合计 824,919.29 3,735,098.55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455,477,834.32 295,076,613.93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7.4.7.8 -238,002,964.38 -153,268,3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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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合计 217,474,869.94 141,808,297.6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18,299,789.23 145,543,396.19
注: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份额净值 0.4787
元,基金份额总额 273,228,006.32 份,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 份额净值 0.4756
元,基金份额总额 182,249,828.00 份,总份额合计 455,477,834.32 份。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344,767.49 -53,723,798.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75,051.40 76,884.2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18,874,549.40 -13,350,124.49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48,576.90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18,825,972.50 -13,350,124.49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损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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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减:二、营业总支出 388,023.88 466,140.78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 -
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732,791.37 -54,189,939.26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732,791.37 -54,189,939.26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32,791.37 -54,189,939.26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
资产 153,268,316.29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
资产 153,268,316.2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60,401,220.39 - -84,734,648.09 75,666,572.3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732,791.37 -732,7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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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60,401,220.39 - -84,001,856.72 76,399,363.67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购款 243,768,365.09
- 159,766,508.37 -132,003,110.40
回款 291,769,618.7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
资产 238,002,964.38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43,989,773.02 - -69,284,452.47 -25,294,679.4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54,189,939.26 -54,189,939.26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43,989,773.02 - -15,094,513.21 28,895,259.81
净资产变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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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
购款 117,785,754.29
- 102,691,241.08 -145,982,583.85
回款 248,673,824.93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
资产 153,268,316.2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学华 朱学华 陈松一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35 号《关于准予华安
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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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
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把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为更好地实
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
册上市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
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
金。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
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
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财务报表附注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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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其他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
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
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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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
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
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
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
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
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
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
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
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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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
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
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
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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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
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
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
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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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
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
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
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
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
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
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
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 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
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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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
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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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
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
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
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
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
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对于基金投资,根据中基协发20173 号《关于发布的通知》
之附件《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本基金对于目标 ETF 投资,按目标 ETF 估值日的份
额净值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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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 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
第 78 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
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6 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
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 39 号《关
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
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
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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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
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
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
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
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
所得税。
d)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e)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12,841,810.68 10,988,978.24
等于:本金 12,839,158.97 10,987,151.66
加:应计利息 2,651.71 1,826.58
减:坏账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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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12,841,810.68 10,988,978.24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场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290,172,949.72 - 205,277,686.40 -84,895,263.32
其他 - - - -
合计 290,172,949.72 - 205,277,686.40 -84,895,263.32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场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237,003,979.32 - 133,829,81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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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合计 237,003,979.32 - 133,829,814.54 -
注:基金投资均为本基金持有的目标 ETF 的份额,按估值日目标 ETF 的份额净值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可采用实物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 ETF 份额的买卖。
无余额。
无余额。
无余额。
无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46.16 45.55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2,297.07 -
其中:交易所市场 2,297.07 -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审计费 42,000.00 6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合计 164,443.23 180,045.5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98,001,974.64 98,001,97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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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期申购 231,675,116.29 231,675,116.2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6,449,084.61 -56,449,084.61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73,228,006.32 273,228,006.32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
本期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97,074,639.29 197,074,639.29
本期申购 220,495,722.87 220,495,722.8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35,320,534.16 -235,320,534.16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82,249,828.00 182,249,828.00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单位:人民币元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8,826,284.46 -41,939,009.86 -50,765,294.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8,826,284.46 -41,939,009.86 -50,765,294.32
本期利润 -7,273,095.13 7,739,287.02 466,191.8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25,330,721.98 -66,807,235.47 -92,137,957.45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2,547,062.17 -90,273,634.08 -122,820,696.25
基金赎回款 7,216,340.19 23,466,398.61 30,682,738.8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1,430,101.57 -101,006,958.31 -142,437,059.88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8,324,328.41 -84,178,693.56 -102,503,021.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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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本期期初 -18,324,328.41 -84,178,693.56 -102,503,021.97
本期利润 -11,738,597.70 10,539,614.44 -1,198,983.2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8,097,405.19 -92,850,263.65 -120,947,668.84
基金赎回款 29,893,462.30 99,190,307.27 129,083,769.5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8,266,869.00 -67,299,035.50 -95,565,904.5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日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3,693.98 76,084.2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233.82 639.10
其他 123.60 160.97
合计 75,051.40 76,884.29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 -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48,576.90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48,576.90 -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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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月31日 12月31日
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72,567,500.00 -
减:现金支付申购款总额 70,147,745.61 -
减:申购股票成本总额 11,728,415.76 -
减:交易费用 3,049.12 -
加:申购可收退补款 9,263,133.59 -
申购差价收入 -48,576.90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23,997,239.30 26,866,620.40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42,821,158.05 40,213,395.70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
- -
纳增值税额
减:交易费用 2,053.75 3,349.19
基金投资收益 -18,825,972.50 -13,350,124.49
无。
无。
无。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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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18,278,901.46 -40,468,903.55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
- -
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8,278,901.46 -40,468,903.55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73,469.22 16,276.84
基金转换费收入 2,359.83 2,068.43
合计 175,829.05 18,345.27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42,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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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划费 2,675.06 2,352.41
其他 22.00 24.00
合计 164,697.06 182,376.41
无。
无。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
“目标 ETF”)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无。
无。
无。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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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6,349.47 48,759.21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252,771.68 -324,781.19
注:(1)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 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
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由于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管理费,但客户维护
费的收取标准并不调减,故出现净管理费为负值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269.89 9,751.89
注: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 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0%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 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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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负数,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合计
ETF 发起式联接 A ETF 发起式联接 C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6.27 6.27
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584.15 5,584.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33,058.61 33,058.61
公司
合计 - 38,649.03 38,649.03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合计
ETF 发起式联接 A ETF 发起式联接 C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3.12 3.12
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866.16 3,866.1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38,409.75 38,409.75
公司
合计 - 42,279.03 42,279.03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C 类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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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无。
的情况
无。
份额单位:份
本期
项目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
联接 A 起式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
联接 A 起式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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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符合基金招募书和相关公告的规定。
份额单位:份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关联方名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称 持有的 持有的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例(%) (%)
华安未来
资产管理
(上海)有
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农业银行 12,841,810.68 73,693.98 10,988,978.24 76,084.22
无。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278,909,900.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
例为 58.51%,(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181,193,900.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
额的比例为 35.14%)。
无。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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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无。
无。
无。
本基金属于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
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
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
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
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
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
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
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
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
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
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
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
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
银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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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
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
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
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
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
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
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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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
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
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等。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2,841,810.68 - - - 12,841,810.68
结算备付金 18,513.12 - - - 18,513.12
存出保证金 21,436.04 - - - 21,436.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05,277,686.40 205,277,686.40
应收申购款 - - - 140,342.99 140,342.99
资产总计 12,881,759.84 - - 205,418,029.39 218,299,7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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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638,361.94 638,361.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558.16 5,558.16
应付托管费 - - - 1,111.66 1,111.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5,444.30 15,444.30
其他负债 - - - 164,443.23 164,443.23
负债总计 - - - 824,919.29 824,919.29
利率敏感度缺口 12,881,759.84 - - 204,593,110.10 217,474,869.94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0,988,978.24 - - - 10,988,978.24
结算备付金 15,082.48 - - - 15,082.48
存出保证金 5,703.83 - - - 5,703.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33,829,814.54 133,829,814.54
应收申购款 - - - 703,817.10 703,817.10
资产总计 11,009,764.55 - - 134,533,631.64 145,543,396.19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057,100.80 2,057,100.8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499.78 3,499.78
应付托管费 - - - 699.95 699.95
应付清算款 - - - 1,478,059.11 1,478,059.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5,693.36 15,693.36
其他负债 - - - 180,045.55 180,045.55
负债总计 - - - 3,735,098.55 3,735,098.55
利率敏感度缺口 11,009,764.55 - - 130,798,533.09 141,808,297.6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
行了分类。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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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
动指数基金。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
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
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
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
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
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205,277,686.40 94.39 133,829,814.54 94.37
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假设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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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动 本期末 (2024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日) 31 日 )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10,466,275.75 -6,970,631.68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205,277,686.40 133,829,814.54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205,277,686.40 133,829,814.54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公开市
场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
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
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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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
重大变动。
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其中:股票 - -
其中: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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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例(%)
华安中证
新能源汽
华安基金
车交易型 交易型开 205,277,6
开放式指 放式 86.40
公司
数证券投
资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序号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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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1,728,415.7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
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
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
合的运作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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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无。
无。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户数 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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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占总
占总份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华安中证
新能源汽
车 ETF 发 4,499 60,730.83 178,153,101.90 65.20 95,074,904.42 34.80
起式联接
A
华安中证
新能源汽
车 ETF 发 10,655 17,104.63 11,145,786.90 6.12 171,104,041.10 93.88
起式联接
C
合计 15,154 30,056.61 189,298,888.80 41.56 266,178,945.52 58.44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基金管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
理人所 起式联接 A
有从业
人员持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
有本基 起式联接 C
金
合计 205,109.59 0.05
无。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承诺持有
份额比例 期限
比例(%)
(%)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 - - - -
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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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 - - - -
其他
合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已届满三年。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
项目
接A 接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 月 19 63,110,742.14 88,254,890.70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份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告》,范伊然女士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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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
产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自 2024 年 9 月 14 日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此次变更已经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人民币 42,000.00
元。
目前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 2024 年 9 月 14 日起至今。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信证券 2 100.00 2,297.07 100.00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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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 2 - - - - -
国投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
券
招商证券 4 - - - - -
中信建投 3 - - - - -
注:本部分的数据统计时间区间与本报告的报告期一致;本公司网站披露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2024 年度)
》的报告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报告统计时间区间的口径差异。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或委托证券公司办理
证券投资,选择标准为: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
制度;
(2)提供研究服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具备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有专门的研究服
务团队,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投研服务与支持(被动股票型基金不适用);
(3)交易服务能力较强,具备证券交易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满足基金进行证券
交易或结算的需要。
(1)候选证券公司的尽职调查
根据证券公司选择标准及相关内控制度要求,对证券公司进行甄选并对其开展尽职调查。
(2)候选证券公司的准入评估
对候选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行为、合规风控能力、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
估,并经公司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完成证券公司准入。
(3)候选证券公司的审批程序
依据各候选证券公司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证券公司,公司领导对新增证券公司
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入选的证券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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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新增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国泰君安。
撤销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 占当 占当
占当期
期债 期权 期基
债券回
券商 券成 证成 金成
成交金 购成交
名称 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交总 成交金额 交总
额 总额的
额的 额的 额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
(%) (%) (%)
中信
- - - - - - 41,385,196.00 87.23
证券
长江
- - - - - - - -
证券
东方
- - - - - - - -
证券
东吴
- - - - - - - -
证券
广发
- - - - - - - -
证券
国泰
- - - - - - - -
君安
国投
- - - - - - - -
证券
上海
- - - - - - - -
证券
太平
洋证 - - - - - - - -
券
招商
- - - - - - - -
证券
中信
- - - - - - 6,059,914.20 12.77
建投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接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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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
理任职的公告
站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
接 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站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号)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
接 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
接 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站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
接 2024 年第 2 季度报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金 2024 年中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联接 2024
年中期报告
站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告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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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下部分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露网站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
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站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
份额
类别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序号 持有份额 占比
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0.00 0.00 91,114,066.92 20.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形。如该单一投资者
大额赎回将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的文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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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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